大厂竞业限制协议「七宗罪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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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镜相工作室,作者 | 周近屿,编辑丨卢枕 文 | 镜相工作室,作者 | 周近屿,编辑丨卢枕 尽管代理了无数竞业限制案件,律师崔灿一直记得一位女孩的故事。 她30岁出头,此前在杭州某大厂工作,几乎每天凌晨两三点下班。一次,她请假去拍婚纱照,没多久就被公司召回,穿着婚纱跑回去加班。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没有意义,选择了离职。 对竞业限制并无概念的她,入职了竞争对手公司,很快被前公司派的侦探拍到了证据。 当年的大年二十九前后,她因为得了严重的气胸在病床上等待手术时,收到了前司的传票。她被索赔两倍年薪,一百五六十万。 女孩经常半夜痛哭,已经确诊重度抑郁。目前案件在一审过程中。崔灿感叹:一个传票轻飘飘的,其实它重量很大。 近些年,竞业协议争议不断。某种程度上,它在职时是管理手段,离职时可以成为围猎普通人的工具。 崔灿长期代理竞业限制相关的案件,去年从团队独立之后,开始只接劳动者一方的竞业限制案件。我们还请来一位互联网行业资深猎头,一起聊了有关竞业协议存在的七个争议,以及被竞业限制困住的普通人的故事。 我们也会讨论,最高法最新的司法解释,以及人社部最新印发的“竞业限制合规指引”能为行业带来怎样的改变?从公司角度,为什么要求员工签竞业?员工又该如何保护自己? 以下是镜相工作室与律师崔灿、猎头杜康的对话: 被竞业的普遍年轻,没掌握啥商业机密 镜相工作室:被启动竞业限制的群体画像是怎样的? 崔灿:在我接触和代理的案件中,他们普遍年轻,大部分只有20多岁或者30岁左右,超过30岁的人是少数。 这和竞业限制泛滥有关,之前限制的大多是P8以上高级别员工,现在P5级别的员工都有。 前段时间,一位今年6月刚毕业的年轻人,在北京大兴某大厂试用期一个月,离职后被竞业一年。他说:我不理解,我能掌握什么商业秘密? 法律规定中,竞业限制只适用于三种人: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但大规模的基层员工被竞业,这就是现状。 北京一中院在7月底公布了一组数据,过去五年的竞业限制争议案件比前五年的数量增长了一倍;西南政法大学一位副教授的样本研究显示,受到竞业限制影响的群体77%是基层员工,甚至包括了保安、保洁和前台。 镜相工作室: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? 展开全文 崔灿:最多的就是互联网行业,其次是汽车行业,尤其新能源相关公司,然后是制造业,东南沿海地区的制造业其实挺多的。 现在的一个趋势是,竞业限制在蔓延。之前很多没有竞业限制的上市公司也开始启动了,比如大型的连锁超市、医药公司,还有主播行业。 有时候我代理案件,会听到对方说,这是我们公司、行业第一起竞业限制案件,老总发话了,一定要打赢。 镜相工作室:为什么高管被竞业的比例这么少? 杜康:我的工作主要是对接高阶岗位,我有两个感受:P9、P10级别的员工离职时,只要和业务总裁的关系足够好,一般不会启动竞业。即使启动,回去求一下情,就撤诉了;第二,关键岗位上的高管,一般不轻易离职,等着退休,或者离职后创业,或者去传统企业养老,有更多去处。 崔灿:这和我的感触完全一样。 P5、P6级别的员工舅舅不疼姥姥不爱,而高管跳槽反而压力不大,新公司很多时候愿意兜底赔偿金,或者兜底部分;第二,他所享受的规避竞业的手段非常多,新公司愿意花资源帮他配合,甚至允许他居家办公一两年,在居家办公的情况下根本不太可能被取证;第三,他和前公司往往关系不错,经过沟通协调,赔偿金额一降再降,甚至不需要赔了;第四,高管往往有前公司的黑料,前公司很多时候也就算了。 有的时候,拿到商业机密的那群人反而是最有话语权的。 镜相工作室:为什么会出现竞业限制人群扩大化现象? 杜康:这些年,市场处于一个资源内卷的阶段,各家公司业务越来越同质化,他们担心商业机密被泄露。但荒谬的是,大多被竞业波及到的人,反而是不知道商业机密的人。 崔灿:在内卷导致竞争加剧的情况下,竞业协议是一个低成本控制离职率的手段,对员工的威慑手段,甚至还能创收。 对于公司而言,是一个几乎没有坏处和代价的制度,如果我是公司我也会这么做,这是人性或资本的自然逻辑。 镜相工作室:关于这个现象,有什么印象深刻的案例吗? 崔灿:大量入职不满一年的P5甚至更低级别的员工被竞业,我始终没办法说服自己,他们能掌握什么对公司了不得的商业秘密? 我遇到最严重的案子,一个P5级别的员工,被索赔两倍年薪,开庭前把割腕视频发给了前公司的法务,法务、法官和我都被吓坏了。这起案件还在诉讼阶段,正在尝试和解。 高级别员工被索赔的金额,侦探、取证过程更吓人一些。违约金基本是千万级别,股权激励也是千万级别,被冻死在那里,金额累积到非常夸张的数字,压力非常大。他离职之后,前司雇了七个不同的侦探团队调查他,还在车底下发现了GPS定位仪。 还有被裁的员工被启动竞业,这些有名有姓的大厂都出现过这种情况。如果他很重要,为什么要裁员?你还不让他去其他公司?你让他如何生活? 庭审时,我经常会有一种错觉,比如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P5级别,公司代理律师一直强调他对公司很重要,参加的项目很厉害。他明明是想让我的当事人“死”,却在疯狂夸他,每次看到这种场景我都觉得特别荒谬。 镜相工作室: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竞业协议的初衷是有其合理性的。 崔灿:很多高管,确实掌握了公司的商业秘密,他们如果在外面开一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,或者可以随意加入竞争对手,对原公司造成的打击确实是致命的。 我遇到过类似案例,原公司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,愿意付出一切代价,目标不是让原高管赔钱,就是让他从新公司离职。高层不容易撕破脸,但真的撕破脸,挺可怕的。 竞业范围扩大化,“几乎封杀了不止一个行业” 镜相工作室:很多报道显示,竞对的覆盖范围也正在扩大化。 崔灿:很多互联网大厂的竞业限制协议高达四五页,见过的没见过的,全写上去。 我正在处理的一个案件,北京大兴某大厂的外卖业务员工去了蚂蚁集团,因为蚂蚁是阿里的关联公司,他们和阿里是竞对,于是启动竞业,五倍年薪,500万。 我们试图证明这家公司的外卖业务和蚂蚁不是竞对。对方律师说他们的产品APP上面有金融和保险类的业务,所以竞对关系成立。 我都蒙了,这个APP上面还有卖棺材的,按照这个逻辑,我的当事人是不是都不能去卖棺材?我还把阿里持股超过一定比例的关联公司都列出来了,几乎涵盖360行,我的当事人都不能去吗? 这个案件目前正在一审阶段。它指向的是,各家公司竞业协议都覆盖了竞对的关联公司,几乎封杀了不止一个行业,把一个人未来的路全堵死了,属于过度扩大化。 镜相工作室:你们见过的覆盖范围最大的竞业协议是什么样的? 杜康:我见过最多的是列了20多家公司,外加一个“等关联公司”,一旦加了这种定语,前司后续可以随时追责。 崔灿:北京海淀区一家大厂,它的竞业限制协议会列巨多公司及其关联公司,还有四个概述性的兜底条款,比如不能去投资类、金融类、保险类的行业,不能去互联网行业,等等,这个兜底的范围描述非常春秋笔法。 有一次,这家大厂的一位程序员来咨询我,如果离职能不能去卖保险?但竞业协议兜底的第二款是禁止去金融保险行业。所以,尽管他只是其他业务线敲代码的,卖保险也有风险。这是非常荒谬的。 杜康:某种程度上,它成为了控制人的一种手段,而且真正想控制的那批人反而没有控制。 崔灿:我觉得就是出于目前竞业限制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局面,所以最高法才出台了最新司法解释。其中有八个字我印象很深:促进人才有序流动,很好的概括了这次修法的一个方向。 镜相工作室:中国互联网之所以迅速发展繁荣,一个关键词就是自由,包括人的自由流动。 杜康:我遇到过有候选人被竞业后,直接休息两年。但这种情况在P5、P6级别员工身上很难实现,因为他们的赔偿金额非常低。 崔灿:我的当事人里面,真正敢休息一两年的确实只有极少数的高级别员工,但是大部分的高层,以及几乎所有的基层员工很难真的休息一两年,他们会担心被行业抛弃。 基于这样的担忧,甚至有人同时被两个公司追竞业,他从A公司去了B公司,被A公司仲裁,因为不适应B公司,又去了C公司,B公司也对他启动了竞业。压力非常的大。 我问他,你为什么不能停下来?他给我讲了很多现实压力,他不敢停下来。我是理解的,但结果确实比较严重。 有限的补偿金和“天价”违约金 镜相工作室: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? 崔灿: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,公司每个月要付给员工月工资的30%作为补偿金。后续还涉及纳税。 这句话非常诡异,我翻译一下,就是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低于30%。它导致很多公司付出的代价很小。 比如北京大兴某大厂,它的补偿金是20%,几乎算全互联网行业最低。其他行业还有给15%,甚至10%的。 还有上海某大厂,它的竞业体系和其他公司不一样,它有股票竞业。只要有股票激励的员工,离职后很多都会开启两年竞业期,并且在离职后不会给予更多的补偿金,因为在股权激励协议中已经明确了,这就是补偿金的对价,成本就更小了。 镜相工作室:违约金额是如何规定的?公开报道中,会看到2倍、5倍甚至10倍等数字。 崔灿:没有一个上限的规定。大部分互联网公司是按照年包的倍数计算,也有按照补偿金的倍数计算。 没有违约金上限的规定,也是目前竞业限制领域最大的问题之一。 为什么法院有权酌情调解?你可以索赔5倍、10倍、30倍,但是法院不会判的太离谱,不会过于高于实际损失,一般不会超过一个突破人心理底线的数额。 杜康:相对补偿金是不对等的。比如一个人的月薪4万,30%的补偿金是12000元,但是违约金的基数是年包,加入了奖金、期权等收入后,年包可能是100万,5倍赔偿就是500万。 镜相工作室:你们见过最离谱的违约金的案例是什么? 崔灿:一个非互联网行业的案子,当事人年薪20万,违约金是10倍年薪,被全额支持,赔200万。 目前来看,互联网行业违约金最高的是5倍年薪,但其他行业更夸张,新能源行业10倍违约金的案例很多。 还有一种是定额违约金,无论职级高低、薪资高低,违约金定额100万、200万,甚至300万。 我遇到过一个极端案例,一位上海某大厂的员工被索赔两倍年薪。他很年轻,相当于P5级别的一个员工,没什么储蓄;父亲做生意失败,欠了高额债务;母亲得了很严重的心脏疾病,手术费需要一大笔钱。 后面就变成了两难,赔偿违约金和救他母亲的命,二选一。也是因为这么极端,双方和解了。 还有发生在深圳的一个案子,当事人从一个贫困村走出来,刚入职一年,被索赔两倍年薪。他父亲没办法理解,为什么儿子在这么光鲜亮丽的公司工作了一年,还欠了这么多钱?这个案子现在还在诉讼过程中,如果真的判了,他说真的赔不起。 杜康:如果还不了这个钱呢? 崔灿:你就是失信被执行人,就是老赖,坐不了飞机,坐不了D字头的火车,去银行办贷款或者是办理出国手续等,都会受影响,代价非常严重,尤其对于二三十岁的人来说。 被侦探跟踪,被侵犯的隐私 镜相工作室:公司针对被竞业员工的调查手段有哪些? 崔灿:最高频的是偷拍偷录。目前最容易被认定的证据,是你在新公司反复进出5到7天及以上的视频。 还有给员工所在的新公司寄快递,签收后可以作为证据。因为上当的人不多,这个手段比较少见了。 一些公开信息也可以成为证据。一家公司官网发了一张两三百人的团建合照,我的当事人在里面,被看出来了;之前汽车行业某知名公司系统bug,把一些竞业人员直接放到了新入职员工的介绍里。这些都是证据。 还有内鬼,尤其针对高级别的员工,这种方式比较常见。我代理的一个案子中,前司派了一个本行业从业人员入职他所在公司,取证后这个人就离职了。 “钓鱼执法”的也有。一个人从A公司去了B公司,又想回到A公司。前司说,我们知道你在哪,你承认,写个道歉信,就回来吧。当事人把什么都撂了,结果公司把他主动提交的证据提交给了法庭。 更夸张的是鼓励告密。比如联系、沟通、鼓励新公司的员工告密;此外,有些被竞业人员被起诉后,前公司找他谈判,鼓励他告密之前的某个同事去了哪里,或者当他入职新公司后,打听某个人在新公司的花名、部门,以及拍照取证。提供信息后,违约金全减或减一半。 镜相工作室:这些调查手段难免会涉及个人隐私,这些证据都会被采纳吗? 崔灿: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和新公司的商业秘密,都会认定为有效。 比如偷拍偷录,他拍你在小区等公共场所出入的情况,不拍你进新公司的工位,不拍你开电脑、开会的场景,拍你刷卡进门那一刻。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报告,其中有一部分是法律分析,论述证据是符合证据规则的。 当然,我觉得法院有一个论述是非常合理的,有一位法官和我说,劳动者采用了很多规避方式,如果这些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采纳,用人单位到底咋证明呢?总不能让劳动者亲口承认吧? 我觉得法官说的有道理,但我仍然会怀疑,我的当事人从A城市到了B城市,新租的房子,才住了一个月,调查报告精确到他住哪个小区、哪栋楼,他们到底是咋知道他住这里的?提交的证据是合法的,但获得这个证据的方式是否合法? 镜相工作室:被竞业的员工有哪些反调查的办法? 崔灿:第三方社保是最常见的方式。但现在有一种情况,P8、P9及以上的高级别员工可以将社保缴在第三方公司;但P5、P6级别的员工只能在新公司缴纳。 在竞对公司缴社保跟裸奔没什么区别,只是前公司想不想搞你的问题,比视频证据严重得多,你没有任何辩驳空间。 常见的反调查方式还有化名、戴口罩和墨镜、更换手机号,不去公司上班,就在公司旁边的咖啡店工作。 还有就是把前司所有的APP全部卸载。这反过来可以推断出,互联网大厂的信息调取能力是很可怕的。我之前遇到一个案例,当事人去某地出差,打车快到目的地,发现有人蹲守拍他。为什么侦探人员知道他要在哪里下车? 这些是常见的一些规避手段,但没有百分百成功的。唯一成功几率很大的方式是居家办公,但这种待遇只适用于高级别人员。 镜相工作室:一些公司出于业务的发展需要,一定会从竞对公司挖人,或者默认接收有竞业限制的人进来。公司层面一般怎么帮助这些员工反竞业? 杜康:要看级别有多高和位置有多重要。 一般来说,如果一个人级别够高,新公司可能帮你承担50%或者部分违约金;如果他的位置足够重要,甚至CEO也会出面去找竞对公司的人通融。 你看,连反竞业都分三六九等。 崔灿:现在公司帮忙承担违约金的门槛越来越高,比如北京某公司,原来接收P8、P9级别的员工就帮承担一定比例,但现在级别要求越来越高。 根据经验,我再提供一个视角,新公司把员工从旧公司挖过来之后,员工被发起仲裁,他们的利益会保持一致吗? 举个例子,一位员工跳槽新公司后,被原公司索赔两倍年薪违约金,后来可以60%的金额和解,新公司帮忙付50%的金额,这位员工觉得可以了,付了钱就自由了。但是新公司不同意,不是钱的问题,只要求他必须二审生效之后才帮付这笔钱。因为我现在如果帮你付了钱,你走了怎么办? 我们知道,这种案子二审生效一般要两年时间,所以这位员工其实又被套上了一层枷锁。 这就是另外一个现状,新公司所提供的帮助有限,甚至利益冲突。 “是否启动在公司,是否和解在公司,是否撤诉在公司,他能不强势吗?” 镜相工作室:公开报道中,公司往往都是很强势的一方,体现在哪些方面? 崔灿:基本上主动权都在公司手中。是否启动在公司,是否和解在公司,是否撤诉在公司,他能不强势吗? 一个员工被启动竞业限制,至少有三步很核心:签竞业协议;是否启动;进入司法程序后,涉及到资源的对抗。这个过程中,双方地位一直是不对等的。 比如说签协议,你没得选。不签不能入职;不签走不了离职流程。 杜康:我是否可以就是不签,同时在系统提离职,按照规定,一个月后自动生效,我也可以离职。 崔灿:法律上是这样的。 但很多时候,大家不想闹得太僵;另一个问题是,如果你不签竞业通知书,原公司不给离职证明。公司这样是违法的,你可以去仲裁,但是公司不会承担特别严重的后果。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,其实你入职时就已经签了竞业限制协议,合同里都包含这个协议,离职时签的内容叫做竞业启动通知书,或者生效通知书。 只是通知你,你爱签不签,不签也生效。但有时候有些公司会把通知书的内容,写得比原先签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苛刻得多,比如原来规定2倍违约金,离职时提高到了5倍,这种时候肯定不能轻易签。 至于进入司法程序后,双方资源的悬殊,更显而易见了。 镜相工作室:公司启动竞业限制的标准是什么? 崔灿:我觉得有两个大的标准。一个是级别,很多大厂的规则是,无论是哪个部门的员工,只要超过一定级别,就启动竞业;第二是部门,公司有一个核心部门,这个部门员工无论级别高低都要启动竞业。 当然,每家公司都会有具体的细化的规则,有的规则甚至写了几万字,详细到每一步到底该怎么判断和设置。 杜康:从我接触的案例和感受来看,我觉得没有特别明确的标准。 如果真要说标准,第一个是和领导的关系好不好?这会影响到离职是否会被启动竞业,以及你的竞业会不会被取消。第二个标准,你是否是老板身边核心的那个人?比如你永远是做得最好的,老板非常看重你,100%是开竞业的。这个时候,竞业协议会成为挽留或管理员工的一种手段。 镜相工作室:进入司法程序后,关于双方不平等的情况,可以举个例子吗? 崔灿:我感触最深的,是公司的地理优势。 竞业限制案件的管辖原则是归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管,各家大厂基本都是主场作战,这也是所谓“南山必胜客”的由来。 我并不是说公司会和司法机关有不正当往来,不会,至少我代理的所有案件是没有的,但是他们对仲裁员、法官确实更加了解,他们有更多的沟通渠道,更容易表达意见。 地理限制还会显著增加劳动者的成本,如果一个人换公司后换了城市,无论从心理还是实际支出上,都会受到影响。 举个例子,有一次我去某大厂所在地开庭,找了很久才到,对方的律师说,仅仅去年,他来了30多次,我感觉他像回家一样。尽管我做了充足准备,但我还是有缩着的感觉。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尚且如此,有些劳动者是自己打官司,他甚至对司法流程都不熟悉,可以想见他的体验了。 总之,竞业限制案件中,劳动者没什么主动权,这种不平等本质上源于附属性,普通员工对公司有经济和人身附属性,没办法。只有当一个人级别特别高的时候,才有能力和大公司掰掰手腕。 内卷,是竞业异化的根源之一 镜相工作室:请介绍一下竞业协议在国内的发展情况。 崔灿:竞业协议诞生于11世纪,初衷和核心目的是保护公司商业秘密。2008年,竞业限制规定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,它到现在也才17年的历史,是很年轻的。 刚开始,它运用的情形并不多,经济在快速发展,没有人在乎这件事。 公开报道显示,在目前可查询到的判决中,2011年仅2例,2016年为132例。按照北京一中院公布的数据,自2020年至2025年6月,该院审结涉竞业限制劳动争议案件432件,占同期劳动争议案件量的3.72%,比2014年到2019年增长了一倍。 3.72%是个什么概念?每100个劳动案件中大概有4件是竞业限制案件,这个比例挺吓人的。 从个人感受来说,大概在2021年和2022年,互联网行业的竞业限制案件开始出现爆发趋势。 杜康:和我的感受差不多。我从2018年开始做猎头,之前都还好,但这两年总会听到某个人被竞业了。 更具体的感受是,从2024年开始,各大厂开始疯狂开启竞业。竞业条件也变得更严苛,比如说之前可能现金竞业半年,现在变成现金竞业一年,之前期权竞业一年,现在变成两年。 这两年,各大厂业务越来越同质化,比如淘宝做了看短视频的逛逛,字节开始做电商,京东开始做外卖,大家在抢的是同一波流量,同一波用户,同一波人才。 镜相工作室:崔律师刚入行时,客户是公司,从过往经验看,公司的视角和诉求是什么? 崔灿:我觉得这也是竞业限制异化的一种表现。之前,公司确实是怕商业秘密泄露,核心诉求是让某位员工从跳槽去的公司离职,或者让他害怕,不要干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。 现在大部分公司的竞业限制已经制度化,量化为KPI,甚至成为一种创收的手段。 我有很多同学在大厂法务部,有时候会提到业绩还不错。我听到竞业限制和业绩还不错连在一起,就觉得很荒谬。 镜相工作室:根据两位的经验,哪家互联网公司涉及到的竞业限制案件最多? 崔灿:去年,可能是杭州某大厂和上海某大厂多一些,今年受外卖大战的影响,这几家多一些。 杜康:当属大海某大厂。 镜相工作室:两位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,某位负责竞业相关工作的员工,离职时也被竞业了? 杜康:有,很正常的情况。就像负责裁员的HR,最后走的人也是他自己。 崔灿:某大厂一位负责抓竞业的员工,离职后,出于各种原因入职了竞对,很快被竞业。他说,之前还创新了一些抓人的技巧,后来用到了自己身上。 这个画面很讽刺,砍别人的刀最终落在自己身上。 “多输的局面,没有赢家” 镜相工作室:竞业限制异化后,导致的问题是什么? 崔灿:主体泛滥,补偿金标准过低或者不明确,违约金没有上限的规定,这是竞业限制本身三个最大的问题。 它导致了两个问题,第一,它没办法发挥本来的作用,掌握商业秘密的高级别员工有很多手段逃避;真正被竞业的人大多是不掌握商业秘密的基层员工,违背了竞业协议的初衷;第二,违背了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这个大原则,不利于行业整体发展和繁荣。 杜康:有的时候会变成私人泄愤的工具。比如和领导关系不好,他会利用职权启动竞业。 还造成了普通人精神上的压力。竞业协议已经成为很多人跳槽时的绊脚石,或者说它变成了你往前迈进一步时顾虑、恐惧的东西。 损害了大家自由流动的权利,造成了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。让人挺心寒的。 崔灿:一个多输的局面,没有赢家。 镜相工作室:在平衡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方面,有哪家公司做得比较好? 杜康:小红书不就取消竞业限制了吗?但没有一家互联网公司跟进,通过这件事也能看出,公司还是会焦虑、恐惧,害怕好的人才真的会带走有价值的信息或机密。 其实真正好的人才,待得很舒服,公司发展好,有选择权,反而不会离开;当感受到压迫,大家才产生离开的念头。 现在我们90后都在逃离互联网,很多00后也不愿意入职互联网公司。一辈子就活几十年,不如把每一天活得开开心心,我经常劝我的候选人,人生不仅只有在大厂P5升P6、升P7、P8这样一种选择。 镜相工作室:没有一家大厂跟进,是否可以理解为,至少在目前阶段,还没有足够良性的商业土壤或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? 杜康:我觉得是没有的,但我觉得再过几年,加上互联网从业人员没有那么多了,竞业协议会取消或更完善。 崔灿:我觉得应该把能够替代竞业限制的制度完善,比如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和商业秘密泄密制度。 美国的加州没有竞业限制,是因为它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非常完善,跳槽后一旦泄密,处罚非常重,甚至要被关进去。 咱们目前商业秘密泄密的取证确实有点难度,但一直在慢慢完善,可以保持期待。 镜相工作室:推动或者完善法律制度,是一个较长的过程。如果想完善竞业协议本身,最现实可行的方法是什么? 崔灿:提高补偿金,同时给违约金设置上限。一个是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,一个是减少用人单位的收益。 比如支付不低于50%的赔偿金,甚至就按规定支付30%的赔偿金,已经会让很多公司肉疼;违约金不得超过年薪的一倍或两倍,或不能超过已收取补偿金的3倍。 各家公司就没有动力去做这件事了。 还有,去发声、去讨论,当这些声音和故事汇聚到一起,意义挺大的。 镜相工作室:从现实可行的角度,关于竞业限制,对普通人有什么建议吗? 杜康:和你的领导一定要搞好关系。 这是我作为猎头会和每个候选人都说的话,走得越温和越好,一旦闹僵,你很难确保他会不会把竞业协议当成一个泄私愤的工具;我还遇到过很多案例,因为和领导关系好,被起诉后又撤诉了。 从我的视角再提供一个观察,我们聊了很多被竞业限制的个体案例,有些悲观了。在我的视角里,人员每天是在流动的。作为一个从业七年的猎头,我每年会运作几百人,去年,只有4个人被启动竞业,已经是最多的一年。这4个人,其实最后都没有被真正索赔。 所以,我想说的是,这件事发生在个体身上,是一个足够沉重的结果;但我们也要看到概率,别把大家吓到。 崔灿:从法律的视角,一定要把协议看清楚。 你没办法选择签与不签,但你得把签了什么东西看清楚。这个听着跟废话一样,但很多来找我的人,他真的连签了什么内容、竞业名单、股权激励的内容都搞不清楚。 镜相工作室:听下来,法律之外还是有些建议,法律范围之内,可以理解为也没什么好的办法。 崔灿:那当然,法律不因主观意志而转移。但我是持乐观态度的,竞业限制滥用的问题会越收越紧,我有这个信心。 比如前段时间,最高法发布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,其中提到了竞业协议相关内容。包括竞业协议和竞业限制对非涉密员工无效等。 我觉得影响挺大的,有可能改变竞业限制案件的一些核心规则。 我之前代理的案件,各家大厂提交一个保密协议,证明他的薪资较高,基本上都会被认定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但最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,一位法官就要求公司证明员工到底接触了哪些商业秘密,以及和去了竞对公司有什么关系?我一下就感受到区别了。 前几天,人社部办公厅印发《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》,为商业秘密定了性,同时明确了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标准,在竞业限制范围等方面也立了规矩,对竞业限制领域和就业市场都会有积极影响。 参考资料: 晚点LatePost,《竞业协议下沉时代》 晚点LatePost,《调查|全网通缉前员工的互联网大公司们》 央视网,《月薪3500元的保安,跳槽要赔20万违约金?》 中国青年报,《别让“竞业”扩大化》 凤凰网,《被“竞业”一夜返贫,困在百万违约金里的打工人》 上观新闻,《竞业协议变“禁业协议”,最高法出手了丨上观时评》 央视新闻,《最高法:竞业协议对非涉密员工无效》 晚点LatePost,《被竞业之后,把工资加倍还给前公司的人》 上观新闻,《深度|徘徊在合法与合理之间:六问竞业限制协议的“双重困境”》 IT时报,《竞业协议“围猎”大厂基层打工人》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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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市:(新华区、运河区、沧县、青县、东光县、海兴县、盐山县、肃宁县、南皮县、吴桥县、献县、孟村回族自治县、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、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沧州渤海新区、泊头市、任丘市、黄骅市、河间市)
文 | 即时刘说 文 | 即时刘说 在Labub👏u爆火时,它甚至被市场炒成了 “收藏品”,一位经济领域的大佬🌟和我聊起这事时直言:把 Labubu 当收藏品炒作,本质是个🤩伪命题。大佬给出的理由很明确 ——Labubu 更偏向潮流消😎费品,它的市场价值多靠情绪价值和资本投机撑起来,既没有收藏品😂该有的 “系统性稀缺性”,也缺乏足够的IP深度。 聊到😂这个 “伪命题”,我不由联想到了即时零售行业里的闪电仓—— 😡它现在似乎也面临着类似的 “认知疑问”。 目前即时零售😅平台端公布的市面上闪电仓数量超 5 万家,但依我和很多行业同😢仁的观察判断,真实仍在落地运营的数量恐怕没这么多;更关键的是😆,即便按这个规模算,整个行业里的闪电仓品牌也只有数百个,市面🤩上绝大多数闪电仓其实都是加盟模式,其中真正符合商业逻辑、具备👏可持续性的品牌,或许寥寥无几。除了惠宜选的仓店数突破2500😊 家,其他绝大多数一线闪电仓品牌,比如小柴购、乐购达、优购哆😴、快客达等品牌仓店数在几百家左右;至于更多小品牌,仓店数甚至😊不足 20 家。 所以,刘老实认为有必要和大家一起讨论❤️:当下的闪电仓加盟,到底是不是又一个 “伪命题”? 传👏统加盟的四大门槛,闪电仓能跨过几个? 传统的品牌加盟模🤗型通常建立在四个基础之上,这也是品牌放加盟需满足的核心条件:😡 成熟的商业模型:即有品牌直营店验证这一商业模式的可行🚀性和盈利性; 一定的品牌性:即便品牌目前仍不具备品牌力😘,后续也要加强对品牌的打造; 较强的运营能力:总部需具🌟备全流程支持系统和数字化运营工具; 一定的供应链能力:🤩很多品牌本质上主要依靠供应链盈利(如瑞幸、蜜雪冰城等)。 😁 但放眼当下的闪电仓市场,绝大多数品牌似乎难以达标: 🙌 首先,缺乏经过充分验证的直营模型。仓店品牌虽多,但有些仓店😡甚至都没有自己的直营店,加盟后往往是能 “摸黑过河”; 👍 其次,品牌建设几乎为零。目前,消费者认的是平台标识(美团闪😀购、淘宝闪购、京东秒送),而非仓品牌本身;且目前即时零售平台🙄用户主要依靠搜索商品关键词购物,特定到某闪电仓品牌购物的占比😡相对较少; 再次,运营支持系统薄弱。尽管大多数品牌都提😎供运营服务,并赚取加盟商的销售抽点,但很多品牌在选品、定价、😂动销策略等关键环节仍缺乏精细化管理; 最致命的是第四点😘:供应链能力缺失。绝大多数闪电仓品牌没有自己的供应链,更无自🤩建中心仓,加盟商的货源大都来自 1688、拼多多等平台,导致😜商品质量参差不齐、同质化严重。 其实并非大多数闪电仓品🤩牌不想做自己的供应链,而是先天条件不足。 展开全文 🤗 闪电仓与便利店、餐饮等传统实体加盟存在本质差异:闪电仓做🙌的是线上半径生意(多为 3-5 公里),其密度天花板非常低。😎即便在北京、上海这样的超大型城市,同一品牌目前也很难支撑超过🎉100 个仓店同时健康运营,这也切断了绝大多数品牌方打造自身🔥供应链的想法。 然许多品牌也在平台没有区域保护机制的情😍况下进行全国招商加盟,导致区域内卷加剧、单仓盈利困难;这种 😘“一套货盘打全国”的模式,显然难以适应不同区域的消费差异。 😍 可以说,除了极少数品牌自建仓配体系外,绝大多数闪电仓在🤗供应链端几乎毫无壁垒—— 而这恰恰是加盟模型中最核心的盈利来😎源之一。 面对这些问题,我们需要思考:这是商业模式本身🔥的问题,还是行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?对此,市场存在两种不同观点😉: 有观点认为,闪电仓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,目前的问题并🙄非模式缺陷,而是行业尚未进入成熟期。正如电商早期一样,混乱与🔥整合是必经之路,随着市场出清和资本筛选,最终能留下的品牌或将👏建立起真正的供应链和运营能力。 也有不少人和我持相同看🌟法:如果绝大多数参与者始终依赖低质货源、缺乏品牌认知、只能在🎉平台流量红利中 “薅羊毛”,那么闪电仓加盟很可能只是一个 “😆看起来很美” 的伪命题。因为它吸引了很多并非真正的创业者,而😜是追逐风口的投机者入局 —— 正如 Labubu 的炒作逻辑😅一样,情绪和资本驱动之下,缺乏可持续的根基。 所以,我🙌们不必急于给闪电仓加盟是否是伪命题下定论,但必须提出更尖锐的🎉核心疑问: 1、在没有供应链控制力的情况下,闪电仓品牌😅究竟靠什么为加盟商提供长期价值? 2、是走区域为王的精❤️细化运营之路,还是继续走全国招商加盟的扩张之路? 3、💯平台政策一旦变动(如抽成比例或流量分配调整),对平台依赖度极🙄高的闪电仓该如何生存? 4、如果消费者只认平台、不认仓❤️品牌,那么加盟的 “品牌溢价” 究竟存在于哪里? 5、🤩闪电仓要想提升单量,除了卷价格,增加sku外,是否能找到真正💯的解锁钥匙? 6、闪电仓是否适合搞私域,又如何打造自己🙄的私域? ...... 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回答,但😉却值得每一个参与者深思。闪电仓是否将成为即时零售的基础设施,❤️抑或只是资本助推下的又一波泡沫?答案可能要在未来两三年内才能🔥真正浮现。而在那之前,保持清醒的批判性思考,或许比盲目入场更🙌加重要—— 尤其是对行业小白而言。 对此,你有什么高见🤯,也希望在评论区和刘老实一起互动讨论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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